环境部:在环评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背景监测时,应监测45项因子(基本项目)!附标准全文
2018-09-19 00:00:00
请教GB36600在环评中适用问题的回复
2018-08-29
来信: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5.2.1 表1中所列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请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背景监测时,是否需要对GB36600-2018中表1所列全部45项因子均进行监测?根据对场地环境调查,确定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是否还需要对GB36600-2018表1所列全部45项因子开展土壤监测?在何种情形下,需要监测全部前述45项因子?
回复:
一、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背景监测时,针对调查评价范围内每种土壤类型设定的监测点,应对GB36600表1所列45项因子进行监测。二、针对调查评价范围内已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的区域所布设的监测点,其现状监测因子须包括GB36600中的基本项目。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土壤环境当前及历史上确定无可能污染源,可仅监测特征因子。三、上述两种情形以外,可仅监测特征因子。
http://www.mee.gov.cn/hdjl/gzgq/hfhz/201808/t20180829_454373.shtml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Soil environmental quality Risk control standard for soil contamination of development land
( GB36600—2018 2018-08-01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ag凯发k8国际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管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0592-555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