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高端手机后摄望远镜头智能化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2020-12-03 00:00:00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高端手机后摄望远镜头智能化产线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 |||
用人单位 |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高端手机后摄望远镜头智能化产线项目 | ||
项目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创新路8号一厂2楼北侧;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创新三路12至14号;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创新三路12-20号;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火炬东路26号之一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联系人 | 卓丽娟 | 联系电话 |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省凯发k8登录入口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联系人 | 黄雯海 |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 | 0592-5555656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黄雯海、陈勇宾、刘安东、陈玉芬、谢志生、黄有明、庄洁 | ||
项目简介 | |||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创新路8号,主要从事镜头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镜头2.23亿个。总占地面积13584.246平方米,建筑面积30795.12平方米,建设有1号厂房(5层)、2号厂房(6层)、内务楼、宿舍楼、辅房及污水处理站等。 为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精度要求,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1号厂房二层生产车间新增“涂墨工序”,但现有项目产能及主体建筑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新增员工。 因市场需求扩大,需要提高生产能力、增加产能,建设单位租用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共3处厂址用于扩建镜头生产线,具体包括:(1)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创新三路12至14号第一层102、第三层301、第四层401及第五层501厂房,租用面积13992.17平方米,扩建1条镜头生产线,新增年产1.2亿个镜头。(2)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创新三路12-20号201、301、401厂房,租用面积6309.54平方米;扩建1条镜头生产线,新增年产0.035亿个镜头。(3)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东路26号之一101、201、301、401、501厂房,租用面积14931.26平方米;扩建1条镜头生产线,新增年产0.065亿个镜头。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取得厦门火炬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高端手机后摄望远镜头智能化产线项目的备案证明(备案编号:厦高管经备2020135)。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 | |||
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1)化学因素:二甲苯、乙酸丁酯、环己酮、乙酸乙酯、矽尘、丙烯酸;(2)物理因素:噪声、紫外线。 通过对该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与评价,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为:预测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评审情况 |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按第一号修改单修订(GB/T 4754-2017),拟建项目属于C3473照相机及器材制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判定拟建项目属于第二类“制造业”中的第(二十一)类“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时结合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将拟建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高端手机后摄望远镜头智能化产线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结合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等内容加以补充和完善,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审情况(包括评审时间、主持人、评审人员、评价结论、评审意见等):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20年11月20日组织公司有关人员、福建省凯发k8登录入口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有关人员和3名职业卫生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在厦门召开了《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高端手机后摄望远镜头智能化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编号:凯发k8登录入口职预评〔2020〕008号),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评审会。会议由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经理张云魁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预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描述清晰; 三、《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评价较为全面; 四、《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五、《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六、《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七、《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了分析,结论正确。 八、评审组建议: 1、细化各生产车间的通风方式; 2、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分析与评价。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经评审组复核和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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