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龙胜达五金车间扩建冲压旋压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2021-02-18 00:00:00
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龙胜达五金车间扩建冲压旋压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 |||
用人单位 | 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龙胜达五金车间扩建冲压旋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 | ||
项目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3559号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联系人 | 蔡英钗 | 联系电话 |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省凯发k8登录入口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联系人 | 黄雯海 |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 | 0592-5555656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黄雯海、陈勇宾、刘安东、谢志生、黄有明、庄洁 | ||
项目简介 | |||
厦门祥龙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1日,主要从事灯具零配件的生产制造,拟新建“厦门祥龙金新建冲压旋压项目”,拟建项目租赁福建泰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3559号厂房一楼。拟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赁用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580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灯具制品1790吨。拟建项目于2020年1月2日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证明(备案编号:厦翔工信投备〔2020〕099号)。 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法人代表为李希龙,注册地址为厦门市翔安区侯滨路5号,主要从事照明灯具生产制造。因公司发展需要,现祥龙金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申请并入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将拟建项目变更为“龙胜达五金车间扩建冲压旋压项目”。 |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 | |||
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1)粉尘:电焊烟尘;(2)化学因素:氢氧化钠、硫化氢、氨;(2)物理因素:噪声、紫外线、高温。 通过对该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与评价,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如下:(1)预测冲压工、辊压工、攻牙工、清洗工、旋压工、机电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小于80dB(A)(配戴防护用品后)、品保工、包装工、仓管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小于80dB(A);(2)预测攻牙工接触的紫外线和电焊烟尘小于接触限值;(3)预测清洗工接触的氢氧化钠、硫化氢、氨和高温小于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与评审情况 |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按第一号修改单修改(GB/T 4754-2017),拟建项目属C3389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判定拟建项目属于第二类别“制造业”中“(二十)金属制品业”,系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同时结合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预期接触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将拟建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龙胜达五金车间扩建冲压旋压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结合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等内容加以补充和完善,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审情况(包括评审时间、主持人、评审人员、评价结论、评审意见等): 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21年02月05日组织公司有关人员、福建省凯发k8登录入口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有关人员和3名职业卫生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在厦门召开了《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龙胜达五金车间扩建冲压旋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号:凯发k8登录入口职预评 [2020]012号),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评审会。会议由厦门龙胜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经理蔡英钗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预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描述清晰; 三、《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评价较为全面; 四、《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五、《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六、《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七、《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了分析,结论正确。 八、评审组建议: 1、进一步完善评价依据; 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分析; 3、完善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及关键控制点。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经评审组复核和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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